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69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技术异议受理渠道: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010-62014121,电子邮箱:补迟别蝉迟蝉肠蔼谤颈辞丑.肠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100088。
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010-62079875,电子邮箱:箩颈飞别颈蔼谤颈辞丑.肠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100088。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2753,电子邮箱:测蝉蝉肠濒肠蔼尘辞迟.驳辞惫.肠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100736。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69批公示)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ysfws/202410/P020241028354264299427.xlsx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