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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货款纠纷闭申请强制执行后当事人取得货款

日期:2010年01月05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九一果冻制品厂麻花网 | 字体:

20093月份,甲、乙两家公司分别向丙公司提供电子元件。丙公司在接收货物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甲、乙两家公司于20097月向陈志钧律师咨询。在听取陈志钧律师的意见后,甲、乙两家公司共同委托陈律师,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历经两次庭审,丙公司企图逃避债务,故意捏造事实,拖延时间。经陈志钧律师答辩及收集各种有利证据,丙公司在第二次庭审时作出让步,双方通过协商,丙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所有货款。最后,本案以龙岗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完美结案。

 

但《民事调解书》约定的付款时间超期后,丙公司依然没有支付货款,陈志钧律师即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岗法院直接从丙公司账户扣取货款,本案完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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