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称,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在2008年度实现业绩增长的情况下,主动降低高管人员的薪酬,这种做法符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的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
为进一步公平社会收入分配,规范金融机构薪酬管理,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规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秩序。
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下同)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的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对于2008年经营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增加。对于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通知还规定,各国有金融机构要以上限确定其他员工薪酬,合理体现岗位差异和业绩差异。
观点:
财政部的这一举措有利于减轻国有金融机构的财政负担,在公司界让国有金融机构起了一个好头,对正面临金融危机的整个大环境来说,也是极好的应对方式;同时,这一积极的应对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百姓对国家的信心,使民众更有动力也更为团结来共渡时艰。但是,九一果冻制品厂麻花网担心,对高管人员薪酬的降低,是否会滋生新的腐败,从而导致监管难度的加大,而浪费更多的监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