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透明,信息公开,不搞暗箱操作,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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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四届一叁五次常务会在深圳市市长许宗衡的主持召开,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办法》不仅对深圳市全市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公开,还大胆创新在全国率先引入新闻发布的“问责”机制,加快打造阳光政府步伐,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加快深圳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事项。
《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规定,政府新闻发布的第一责任人是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对新闻发布工作负领导责任,并授权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各级行政机关都要确定新闻发言人并配备新闻助理,组成“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新闻发布日常工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统筹承办该行政机关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负责受理媒体记者采访并为记者采访提供方便和服务,接受并回应社会舆论监督等。《办法》对新闻发布的机构、人员、内容、流程和职责首次进行了法定化规范化,为“问责”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办法》还明确,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涉及公民、法人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或向社会公众通报的,或舆论已经或可能广泛关注的事件、话题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应公开说明情况的,或在公报、公告等形式之外需要进一步解释说明等的信息,政府行政部门都要主动启动新闻发布工作,发布的信息包括常规政府信息,社会热点问题的事实确定、政府立场、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注意的事项等信息,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基本情况信息、政府采取措施和表态和公众注意事项等,以及自然灾害、政府公共管制措施等可能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的重要预警信息等。
按照《办法》要求,政府机关开展新闻发布应遵循快速、主动、准确的原则,并尊重新闻规律。政府主动发布的常规信息,将在该信息审定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新闻发布;对于社会热点信息,将视公众舆论态度和新闻媒体采访诉求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对于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所反映的问题,将积极回应并及时调查处理、公开处理结果;对于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和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公众生活的事件,将在启动事件处置预案120分钟内发布已掌握的事件时间、地点、基本事实及现状等基本信息,并视事态发展及处置进展进行后续发布,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接待记者.
《办法》最大的创新和亮点,就是在全国率先将行政“问责”机制引入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办法》,依法应当发布新闻而不发布或未在有效时间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无故拒绝、阻挠记者合法采访,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对于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及时发布新闻,或者故意发布虚假新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以及违反程序规定擅自发布新闻、拒绝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新闻发布指令或延误时机执行不力的或者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致使国家秘密泄露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都将被予以行政“问责”,涉嫌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办法》还要求市区两级政府应逐步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将新闻发布刚性地纳入行政工作中,做到了有规可循、违规必纠,将极大改变某些部门对新闻发布工作“可做可不做”、“重事务、轻传播”的落后观念。
会议认为,此次深圳市首次公开制定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既是体现现代政府公开透明理念、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是适应当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新形势、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公开化、规范化的有益探索。会议要求在《办法》对外公布后要切实加强落实、严格检查监督,同时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和相关公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通过新闻媒体与公众沟通交流的素养和水平。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对于加快深圳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建立了深圳市的环保产业宏观调控机制、制定了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细化了各项环保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提出要结合深圳市总部经济战略,引入2-3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环保公司集团,重点扶持一批以深圳为产研基地的环保产业龙头公司,培育发展拥有技术特色优势、为大型公司进行专业化配套服务的“专、精、特、新”中小型环保公司,选取了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领域、清洁能源领域、节能降耗领域、海水资源利用领域、新型环保材料领域、环境污染防治领域、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和环境服务领域等八大领域作为深圳市环保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通过发展环保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负荷,逐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高品位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会议还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以消防安全治理为重点的新一轮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技术要求等其他事项。
评论观点:
政府工作不透明,信息不公开,搞暗箱操作,是当今社会政府工作中的一大弊病,导致政府与公众之间的鸿沟进一步拉大,从而造成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进而也就给政府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因此,只有改变这种现状,才能拉近百姓与政府之间的距离,改善彼此的关系,才能创造和谐的官民关系。
深圳市此次通过的“问责”机制是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方面的一大进步,是值得推广与学习的,它体现了政府对群众监督权的尊重,同时也有助于政府工作的改进。因此,若这一机制能够在全国各省市中推广开来,将会起到更好的效果,也会给政府开展工作增加方便,也给最终实现创造和谐社会的目标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