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陈少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胡晓明率队调研深圳市龙岗区各街道的大综管(综治)工作建设情况。
陈少雄一行先后来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诉求服务中心、布吉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南湾街道“大综管”中心、坂田街道诉求服务中心等地深入调研,详细了解四个街道大综管(综治)工作建设情况。
据了解,作为全省“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五个先行点之一,深圳市龙岗区对街道综治工作建设高度重视。在硬件建设上,深圳市龙岗区统一了标准,不仅将全区各街道“大综管”工作中心统一规范了机构名称,而且将各项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并统一了工作台帐。在软件建设上,规范了运作,建立健全了“大综管”日常运作机制、大调解运作机制、“大综管”协同执法机制、“大综管”考核评估机制,努力实现“大综管”(综治)工作中心“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的规范化、标准式、程序化运作。在机构建设上,理顺了区、街道“大综管”(综治)工作中心与综治办的关系。同时,深圳市龙岗区还培植了一批“大综管”(综治)样板单位,并认真总结提炼“大综管”强综治示范街道和“大综管”强综治示范社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此外,深圳市龙岗区还制作了一系列宣传资料,加大了对全省强综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据介绍,目前,深圳市龙岗区已完成了对13个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大综管”工作中心主任的培训,并对13631名基层综管员完成了首次培训。
陈少雄在调研中要求各街道要严格按标准建设大综管工作平台,要有统一标准、统一办事流程规范等,同时他要求各街道完善大综管(综治)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内容。
观点:
深圳市龙岗区“大综管”所带来的成就是深圳市全市人民有目共睹的,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和提倡。但需要注意的是,其他地区在对深圳市龙岗区“大综管”机制进行学习与应用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具体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大综管”机制被移民过来后发挥同样的效果,此外,对具体的工作不能流于口头形式,应充分进行实践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