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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呼吁制定政策保护中国律师涉外服务

日期:2010年03月08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90%中国公司境外并购被境外律师掌控

委员呼吁制定政策保护中国律师涉外服务

  “近90%的境内公司的境外投资与并购活动,从交易结构设计、谈判及交易文件起草等各项核心工作均被境外律师所掌控,中国律师常常被排斥在外。这种状况在国际上任何一个大国之中均是极为罕见的。”

  3月6日,在政协共青团、青联组驻地铁道大厦,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俊峰告诉记者,中国律师的涉外服务需要国家在制定相关并购政策时予以保护和鼓励。

  中国律师被排斥在外

  近年来,从中铝收购力拓集团,到平安收购欧洲富通集团,中国公司境外投资频频折戟,王俊峰委员认为,纵观这些失败案例,除收购前风险是否得到充足评估、事后补救机制是否完善及其启动是否及时等因素外,境内公司忽视中国本土律师,使中国律师缺位或被排斥在公司境外投资与并购活动中之外,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也是重要因素。

  他分析,表面上看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实际上是长期以来国内经济工作中缺乏国际服务贸易常识,轻视法律和法律职业作用的思想观念造成的。

  据悉,外国律师不仅从事境外公司投资入股境内公司的项目,还直接参与国内公司之间的诉讼、仲裁、投资和并购等经济法律活动,甚至有的国内公司连适用中国法律的有关交易文件都交由境外律师起草。

  “这不仅严重超出其专业服务范围,更属严重的非法经营活动。而这些现象的背后不乏有国际资本借助其国际影响力从事商业贿赂和金融诈骗等非法活动的深层背景。”王俊峰委员说,“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一种严重的服务贸易倾销。”

  中铝收购案境外律师费超过4千万美元

  他调研发现,境外并购过程中中国律师角色缺失出现很多问题,一是并购方案设计未能完全契合中国公司在收购战略实现、风险防范方面的需求。“中国特色”很难得到境外人士的完全理解和把握,即使充分沟通,境外律师或其它服务机构也不能完全理解中国公司的需求,且在收购活动中当中方出现方向或步履不适当之时,境外机构无法敏感地察觉并予以有效引导。

  二是交易谈判中,经常由于沟通不畅,导致收购方的意愿无法得到完全体现,同时也导致效率低下。由于语言文化及思维方式的天然差异,中国公司与其聘用的境外律师的沟通远不如与中国律师顺畅,这在紧张的谈判进程中往往导致中国公司的期望未能完全表达并落实到法律文本中。出现争议时,经常由于协议的约定存在理解上的分歧而使中方处于被动地位,无法为并购后的整合提供持续的、有效的服务,这一点在公司文化整合上尤为突出。

  “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我国在国际经济法律活动领域的主导权。”王俊峰委员说,“在近年来中国公司海外并购项目中,由于境外律师控制整个过程,中国公司不得不受制于人,常常支付天价服务费。包括巨额的境内外交通成本、翻译成本等额外费用。”

  “中铝收购力拓虽然失败,但中方仅向其中的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支付的费用就超过了4千万美元。”王俊峰委员说,“而中国律师完全有能力为走出去的中国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据悉,目前,我国已经有一大批具有国际化业务水准的中国律师。中国许多律师都熟练掌握一至两门外语,不少还受过系统的海外法学院教育,具备熟练的双语执业技能。几个大型的综合性律所已在海外设立了分支机构,这种“窗口型”的海外分所设立之后积极争取当地资源,熟悉海外监管要求与商业操作,作为国际化律所执业的能力已经形成。

  王俊峰委员说:“中国律师完全可以为中国公司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他在向大会提交的提案中建议,国家制定有关境内公司境外投资与并购活动中的政策与策略,保护与鼓励境内律师参与境外投资与并购活动,制订律师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能力的战略,确立律师未来参与全球投资与并购交易竞争的目标和措施。同时,建议行业内成立国际投资与并购法律服务指导与咨询委员会,整合行业资源,为律师执业提供指导和建议。

  “当然,我们最终希望国家制定海外投资法,全面引导中国公司积极参与全球竞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王俊峰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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