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埋单法援机构指派律师进驻公安法院值班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法援值班律师制将覆盖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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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两年多前的一份判决书,河南省焦作市市民刘某的眼泪直往下掉。
“如果不是左律师免费帮俺打官司,俺那18年的委屈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刘某哽咽着说。
18年前,刘某的弟媳冒用了刘某的名字。18年间,弟媳不仅顶替刘某上班,还冒用了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后来,双方打起了官司。生活困难的刘某既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又不知道官司能不能打赢,心灰意冷的她找到了在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的律师左爱萍。了解情况后,左爱萍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刘某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这是焦作市第一起冒用姓名案。2007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的姓名,并消除影响,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官司胜诉后,刘某高兴地来到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逢人便说:“我没想到不花一分钱就打赢了官司。如果不是法律援助中心派出值班律师,我这一生恐怕都不能拿回自己的身份了。”
记者了解到,像左爱萍这样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已经遍及整个焦作市。
今年3月,河南省政府下发文件,要求从2010年起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全省所有的中级、基层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为涉法公民提供及时、便捷、免费的法律援助。司法部已决定将建立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列入工作目标,在全国推广河南试点的成功经验。
变被动为主动
法律援助机构外设“急诊室”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最初在焦作市修武县试点,没想到5年后就在焦作市遍地开花,为在全省铺开提供了试验田。”焦作市司法局局长樊国说。
2006年9月,经焦作市申请,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项目试点工作落户修武县。当时,这项工作在全国还是第一家。
近年来,河南省司法厅陆续扩大试点单位,截至2009年年底,河南全省共设立22个值班律师办公室,其中19个设在法院、2个设在看守所、1个设在公安局。
“值班律师制度是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个延伸。它变过去‘被动受理案件’为‘主动寻找案件’,这就相当于法律援助机构在外设了个‘急诊室’,是法律援助机构向外延伸的触角。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目的,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及时、专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王文海介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指由政府埋单,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等部门值班,免费为当事人即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或者作为被指控人的代理人,帮助被指控人申请延期审理、进行保释听证或者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从坐在办公室等候案件,到主动在需求法律的人群集中的地方提供咨询受理案件,这对于法律援助制度来讲,是跨越性的一步”。
修武县的赵卫全就是这项制度的受益者之一。
1987年,赵卫全被焦作市陶瓷四厂招为工人,之后,这家公司几经转手,在2005年被一老板购买,成立了一家制作陶瓷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变换了老板和管理人员,但是赵卫全和大部分同事依然在这里工作。一段时间后,赵卫全发现公司没有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经工友们多次请求,公司依然拒绝办理。
2006年年底,赵卫全认为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为职工办理保险,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了赵卫全的请求,并答应给付1.2万元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可是当赵卫全前去领取经济补偿金时,公司却拒绝支付。
赵卫全来到人民法院立案庭,询问能否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法官建议他到隔壁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办公室先咨询一下。正在值班的律师向他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法律程序,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决定为他义务维权,最终帮他打赢了这场官司。
中立“第叁方”
值班律师成化解矛盾“缓冲带”
“如果不是值班律师一席话,我可能还在监狱里呢!”修武县城关镇王某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充满了感激之情。
2007年5月16日,因所购防盗门的质量问题,王某与制作方发生纠纷,后又引起斗殴。派出所民警对他们的打架行为进行了治安处罚,并告诉王某,防盗门的质量赔偿问题由法院解决。
“他们肯定是一伙的……”王某认为民警故意偏袒对方,于是在派出所院里大闹起来。当时,正在该所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值班的律师张元吉听到后,将王某喊进了值班室。听了王某的介绍,张元吉给他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指出派出所只有处理打架纠纷的职能,没有处理质量经济纠纷的权力。
“民警的这个处理是正确的,你刚才的做法有点胡搅蛮缠。”张元吉对王某说。
“原来处理我这个事还有这么多法律规定和道理呢,幸亏你及时解释给我听,不然我就闹出大事了。”王某立即起身去找办案民警赔礼道歉。
王某走后,办案民警来到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对张元吉说:“你给了他一个明白,还了我们一个清白。”
“公民通过值班律师办公室能够方便地获得各种法律信息,值班律师的工作减少了公民因不懂法而对执法机关的误解,促使公民对执法机关的处理结果更加信服,值班律师成为公民和执法机关之间化解矛盾的缓冲带。”张元吉深有体会地说。
王文海告诉记者,2009年,河南全省值班律师办公室共接待咨询10451人,比2008年上升38%,进行诉前指导2181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78件,化解信访事件153起,群访事件30起,协助申请法律援助650起。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设在法院门口,法官有没有看法?”面对记者的提问,修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文力笑了笑说:“开始的确有些不理解,可不出两个月,效果就出来了,值班律师不光帮我们做了一些法律解释、调解工作,还在无形中要求我们提高工作质量。”
杨文力告诉记者,以前很多群众来法院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有些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群众不理解。现在有律师的解答,当事人的疑惑消除了;此外,在诉讼过程中,值班律师作为中立的第叁方,比法官更容易与当事人沟通,促使很多案件在庭前调解,节约了法律资源;对执行难的案件,值班律师能很好的疏导当事人,避免发生涉法信访案件。
◆延伸
推广值班律师制度面临资源不足难题
“河南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发源地,成效虽然明显,但各地发展不平衡。”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一直在思索着这项制度遇到的瓶颈问题。
“在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尚属于一项新的服务方式的尝试,初听起来好像只是一个简单的值班制度,其实不然,它赋予了法律援助新的内涵,但律师资源分布不均阻碍着这一制度的推广。”王文海说,一个地方要有10名以上的律师才能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河南省地级以上城市律师资源丰富,选择值班律师的余地比较大,但最需要值班律师的是县、区级,而县、区律师资源却相对不足。
“派驻值班律师,需要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不然工作很难开展。”王文海坦言,值班律师办公室是新生事物,且又设在法院或看守所内部,社会知晓率较低,许多群众因为不了解,以为是看守所或是法院的内部机构,过其门而不入,影响了值班律师作用的发挥。
“另外,值班律师办公经费保障标准不一,有待进一步加强。”王文海说,随着值班律师接受咨询内容的日益丰富,值班律师的工作量将不断加大,但值班律师的值班补助金额不高,而且也不统一。现在河南省在10个地市的22个县区进行试点,各地没有统一标准,律师值一天班,高的补助80元,最低的才20元。
据了解,根据河南省政府最近下发的文件精神,河南各级政府将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中存在的基础薄弱、公众知晓率低、覆盖面不高、供需矛盾明显等突出问题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