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果冻制品厂麻花

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香港律师行拟引入有限责任模式

日期:2010年06月22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香港特区《2010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草案》18日刊宪,建议为律师行引进有限责任合伙经营模式,令律师行的合伙人毋须因该行其它成员的失责行为而负上法律责任。条例草案6月30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特区律政司今天表示,建议并非改变普通法中有关疏忽的一般原则。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在普通法下,仍须为其雇员的失责行为负责;而没有建立妥善的员工监督系统,也可成为申索的根据,令所有合伙人对疏忽负上集体法律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律师行每名合伙人,对律师行在其作为合伙人期间所招致的法律责任及义务,包括因律师行其它合伙人的错误作为而招致的法律责任及义务,须与其它合伙人负上共同及个别的法律责任。

  条例草案其它建议包括规管有限责任合伙财产在某些情况下的分发,以及律师会理事会就建议内容的权力范围。

录入:九一果冻制品厂麻花网 | 阅读:
相关新闻  
九一果冻制品厂麻花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蔼辩辩.肠辞尘
福田地址:
龙岗地址: